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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中文名:夏娃原则 |
书 号:10439 |
图书类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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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科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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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代理范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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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体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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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销售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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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简体与繁体版权均未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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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|
2007/8/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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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文 简 介: |
反对女权主义的风潮正在德国兴起。这源于2006年出版的一本畅销书《夏娃原则》(此前被翻译成《伊娃原则》),该书6个月内售出10万册,引发了全德国争议。2006年5月,德国《西塞罗》杂志发表了德国电视一台女主播夏娃·赫尔曼(Eva Herman)的署名文章,标题是:《妇女解放,一场误会》按照她的描述,她心目中德国新女性的形象应该是这样的:乖巧、漂亮,系着围裙,一手拿锅铲,一 手抱孩子。一言以概之,“女性应该抛弃所谓女性解放的时髦理论,回归家庭,成为全职母亲”。夏娃的言论,当然引起了女权分子的激烈反对。德国著名的女权主义者爱丽丝·施瓦泽尔(Alice Schwarzer)就在报章撰文,力斥夏娃的观点是“纳粹时代”的“母亲十字勋章”、石器时代的“人类化石”。 不过,这段前戏还只是抛砖引玉的新片预告。2006年9月,夏娃·赫尔曼出版了新书《夏娃原则》。在这本书里,赫尔曼呼吁德国女性回归“温暖的巢穴”,回到“无情世界里的安全地带”。她说,唯有如此才符合“自然法则”。按照这一“自然法则”,女人应该谦逊恭顺,放弃与男人在职场上的争斗,多多生儿育女,一心相夫教子;男人不必自己煮面条或者换尿片,而应该一展雄性英姿,为妻儿张开宽阔而坚实的臂膀。她认为,如果女人顺应自然本性,不再中“女权主义”的毒,这个社会的男女老少便会重新安居乐业。此书一出,举国哗然。媒体和民众纷纷展开讨论。著名的《图片报》大加嘲讽;《缤纷》惶恐;《星期日图片报》赞赏地称“这是女人不愿正视的一 个秘密真理”;《时代周报》则呼唤“新女权主义”。一时之间,女性该不该回归家庭、放弃职业妇女的追求,成为引起德国人普遍关注的大众话题。《夏娃原则》的作者——夏娃·赫尔曼,也一举成为焦点人物。夏娃,旅馆老板夫妇的女儿,1958年出生于德国埃姆登市,早年丧父。少女时期的梦想是当记者,后来奉母之令学习酒店管理。即便是在酒店业,争强好胜的赫尔曼也力争做到了主管级别。历经一番辗转后,夏娃开始萌发自我意识,去了电台实习,接受记者及职业播音员培训,并开始成为广播和电视节目的主持人。1989年,她入主 德国电视一台的“每日新闻”节目。自1997年起,她联手蒂杰恩主持双人脱口秀节目“Herman & Tietjen”,并共同发行过唱片。自2000年开始,她主持电视猜谜节目“谁是目击者?”此外,她的个人生活可谓丰富多彩:为德国奥图服装邮购公司(OTTO)设计过时装;写过小说;结过四次婚;同第三任丈夫育有一个八岁大的儿子。在此之前,这位“每日新闻”的美女主播是靠她的招牌微笑深得人心,但“她所说的都是别人所写的”,直到她旗帜鲜明地发表自己的观点。事实 上,早在她写文章、出书之前,夏娃的“新女性”观点已在她的小说里有迹可寻。例如,她的一本名为《然后你来了》的小说是这样结尾的:“一种伟大的、回归女性的幸福暖流,温暖了我的全身,我握着他的手,轻声地说‘谢谢’。”随后,女主人公来到了一个新的宇宙,变成了一束耀眼而炽热的光。回归传统女性,这并不是什么新鲜话题。目前,赫尔曼已放弃了她的新闻主播工作,穿梭于各档脱口秀节目之中,宣传新书,接受记者采访,讲述她的三次失败婚姻:第一任丈夫是汽车销售商,“那时我太年轻”;第二个是记者,“他丧失了热情”;然后又是一个记者,“他抛弃了我们母子”;三度情感触礁之后,赫尔曼陷入了低谷,并发誓“我再也不会结婚。因为我不必再去拴住一个男人”。不久,她又遇到了第四号, “我恋爱了”,随后又移情于一位百万富翁,“他很迷人,知道他要什么”,但最终她又重返第四号的怀抱,并且嫁给了他——一位汉堡的酒店老板。本书263页。 |
英 文 简 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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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 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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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内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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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中文译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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